直销员直销报酬的规定:
一、不得广告宣传
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
二、披露计酬办法和奖励制度
根据《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四、五条的规定,直销企业应当通过其建立的中文网站向社会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计酬办法及奖励制度信息。
三、限额管理
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四、及时、足额支付
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
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当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时,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