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请你先不要慌着签协议
---写在第12届特许项目展大会上
有幸在4月16日就参加了在北京国际贸易中心举行的第12届中国特许加盟展览会。据悉,本次展会会期(16—18日)三天,创下了历届展会规模的新高,来自不同行业业态、不同投资额度、不同创业概念的218个海内外特许加盟品牌参展。这次特展有来自美国、俄罗斯、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韩国、日本、新加坡、中国内地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特许品牌,此次参展的国际品牌涉及餐饮、女装、童装、鞋、箱包、钟表、化妆品等几大类。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国的特许体系数量已突破4000个,较上年度增长近15%,继续保持世界领先。
海内外商业实践证明:特许经营确实是较为优秀的商业经营模式,被相关人士和组织奉为成功的捷径。成功之处在于,特许商为加盟商提供了较成熟的经营模式和企业经营资源,特许商用可以利用加盟商的资金和人员在短时间内推广自己的品牌和经营模式。不过,作为特许经营专业律师,结合以前按案件代理实际,我想说:在加盟前,你最好不要慌着签协议,尽管有的特许商会说,机会很快要错过。要多方考察一下,特许商的商业信誉及相关客户的状况,尤其是特许商法定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披露,特许经营合同异议期,是否明确,异议期内双方权利、义务及合同期限、收费项目是否明确、合法。
当然,作为一般加盟商,缺乏必要知识和经验,尤其是法律风险的预测及防范的能力有些欠缺,也是正常的。为此建议多求助于律师,尤其是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烦恼。
(上述短文为执业感悟和心得,因为多方原因,拙文中定有不当之处,欢迎交流,批评指正。电子邮件地址:qingencai06@126.com,网址:http://www.lawyerfd.com,QQ:81470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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