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根才
感谢刘思达老师做的长达一年的关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法律竞争与规范的调查工作,感谢他对中国律师这个真正政法机关的弱势群体的高度关注和深刻理解,感谢他对中国律师业的现状精确但通俗的概括“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两眼一望,四面受敌”。揭示出现状的根源在制度建设,制度奠定了不平等的基础和源泉。我想补充的是,法学教育中知识结构仅是仅是中国律师现状不理想的一个次要原因,主要原因还应是制度。
制度的原因导致县、区的律师涌向大城市,地区分布不均
现行法律服务体制,导致乡镇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并存且多数业务重叠。在农村,中小城市,因为一方面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基层地位的优越,收费又低,易为基层群众所接受;另一方面基层法律工者业务素质较低较律师,但有承担着和律师几乎一样的业务,导致服务质量下降,而他们又都以律师的名义承揽业务。其实,多数县区开始并不缺乏律师。但由于基层法律工作者更多的由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利益关系更为密切,披露基层法律工作者违法现象更少。有的律师和有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抗争不过,业务收入较少,吃不饱或饿不着。为寻找更多的发展机会,被迫舍弃多年的人脉关系,去大城市漂波闯荡,有北漂,也有沪漂,还有广漂等等。由于是外地过来的异地执业律师,人际关系不如本地律师,尤其是不如本地成功名律师。通过想方设法的艰苦努力,成功的不少,碰壁回去的也较多。
制度的原因导致律师的数量增长缓慢,执业环境不佳
法律职业发展的问题和整个当代中国法律改革,确实都对中国法律职业的发展,包括中国律师业,现在一种很不稳固的状况有非常直接的影响。尤其是制度建设的符号化,政治权力的分割化。导致法律制度不衔接、不配套。政治权力的分割化导致个别执法部门过分考虑部门利益,强性瓜分律师的业务领域给非律师人员,增加律师从事某些律师业务条件,使律师缺乏必要的承包田。不可多得的刑事辩护也因刑事诉讼法等原因,使刑辨律师害怕执业风险而战战兢兢、防微杜渐。司法不独立,尤其是个别上访户因上访而获利导致当事人不信司法,信上访。信访在行政机关考核中的地位导致截访问题。个别执法部门或组织执法不严、不依法办事使极个别社会公众缺乏法治精神,不尊重法律,不相信法律,有时也不遵守法律。相反,有的人以违法获利而快乐,有的人以违法不被发现为侥幸,有的人以违法被发现后能够非法摆平而骄傲。总之,不相信法律,不相信司法,必然不相信律师。由此导致律师执业环境不理想。律师执业环境的不理想,尤其是年轻律师执业状况的不佳是近年律师数量不怎么增长的关键原因。当然,个别社会公众不相信律师,既有刑事诉讼法等法制原因,更有个别律师本身综合素质不高的原因。
当然,法学教育结构的过分知识技术化,导致取得司法资格的实习律师及少部分年轻律师,缺乏司法实践经历,影响他们的综合素质。面对律师执业无所适从,确实给执业律师带来很大影响。我认为律师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要求律师艺术性的处理每项事务,才能恰当地实现执业目的。但那是历史原因,我们无可厚非。执业律师凭借自己的劳夜刻苦学习和虚心求教完全或基本可以弥补。但制度上的原因导致年轻律师无案可做,有案做不好,则是律师个体所回天无力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当今的中国律师业尽管说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现实中仍然存在执业环境不佳,整体发展缓慢等问题。希望更多的相关人士和部门关注律师,理解律师,支持律师,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推进添油加火。(欢迎交流,电子邮件地址:qingencai06@126.com,QQ:81470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