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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手记职业感悟 → 当前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的重点:做律师执业的服务者 促进律所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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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的重点:做律师执业的服务者 促进律所规范化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6-08 23:39:54 
当前律所律师管理的重点:
做律师执业的服务者,促进律所规范化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根才
有组织,就该有管理。只有有效的管理才能使组织资源配置合理,才能有利于组织实现利润最大化。律师事务所是拥有较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的律师执业组织,结合律师执业自由、灵活的特点,她需要更为特殊更适合律师职业特性的管理。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管理,多是微观的管理,他的管理更多的是为律师执业的服务,是为律师执业提供帮助和支持。规范的律师服务会帮助或直接实现社会矛盾的调和,促进社会的和谐。规范的律师服务需要律师事务所规范律师管理来保证。因此我认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的重点应是做律师执业的服务者,促进律所规范化。
目前的多数律师事务所远不如其他经营组织规范。其他经营组织的管理者,还需要考虑广告营销,招揽业务,合理分配人力、物力的资源,使“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可是在许多中小律师事务所却存在如下现象:不少高素质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人不能尽其才,执业律师各自为战、流动频繁。律师的管理除了律协和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培训外,再无其他继续教育,相关有效管理的缺失成为制约其持久、健康发展的瓶颈。
由于当前中国律师的执业难,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存在2:8定律的现象,所以还有不少律师存在生存的问题,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的其中一项内容就该是拓展这部分律师的服务空间,提供可以服务的项目信息,整合与其他案源较为丰富的资深律师资源配,争取律所“人尽其才”。
首先,当好律师协会与律师之间的中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目前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加上调和机制运行不良,导致社会不稳定。社会矛盾是每个社会成员社会交往中争议、纠纷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积累而成。因此,当今的中国社会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有效参与这些争议和纠纷的调和。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执业律师都是有正直、诚实的品行和良好的化解当事人矛盾的法律素养,因为他们要拿到法学本科毕业证,才允许参加司法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在执业律师的指导下经一年执业实习,律师协会岗前培训考试和面试考核合格才能取得《律师执业证》允许从事独立的律师执业。但他们要是没有特殊人际关系,因为缺乏营销手段和技巧的原因,经常存在无案可做,一般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律师的律师执业权利仍然受限。案源不足甚至为生存发愁,造成高素质人力资源的浪费。
熟知律师的人士都可能会说,这由来已久,见怪不怪,习惯了。但从与其他行业相比,对这些律师又显得不公平,因为同样是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是被法院、检察院的国家机关录用,或者没有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被其他用人单位录用,都即将成为业务骨干,有稳定的劳动收入,绝对不存在无案可做,无业可执,没有报酬的生存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国家体制对这个行业保护不力,国家尚未进入法治的状态。但我认为更为关键的原因是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的重点在哪里,追求的目标是什么的问题。假如律所的实际管理人追求的不是建立律师事务所,不是盲目追求规模化,而是规范化。以执业律师为本,服务律师执业为基础和重点。那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管理会追求所内律师管理和律师执业的规范化。管理机构不会以律师事务所的人数和经济收入论高低,以律师爱岗敬业、服务规范为评价依据。
解决部分律师无业可执的主要责任应该在管理组织,也就是说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应该提供政府购买的公益法律服务机会,律师事务所既然招录这些律师,更有责任保证帮助他们实现执业权利。保证这些律师有案可做,人尽其才,是律所律师管理一个主要方面。
可喜的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公益业务创新已经很好地解决了部分律师的生存,人力资源被闲置浪费及让参与社会矛盾调和负担严重的关系问题。通过挤出部分律师协会会费补助公益法律咨询热线值班律师。通过与政府协商争取有偿公益活动,比如社区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援助案件等也部分解决了部分律师的生存问题。同时也让这些律师有了些公平感,因为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公益是整个律师行业的义务,不单是法律援助、咨询、调解参与律师的义务,不该仅让公益参与律师无私奉献。它是政府的责任,解决得好,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整个社会的成员都是受益者。政府为此支付一些费用,购买这些有偿的公益法律服务,也是在履行社会管理责任。
但是律师个体数量大,律师协会管理人员人数有限直接管理到律师个体的压力大。因此就需要律师事务所及时主动做好中介服务,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将符合条件愿意参加相关公益活动的律师上报,提供必需的热情服务,做社会矛盾调解者的支持者和帮助者。
其次,当好案源较为丰富的资深律师与存在生存问题的执业律师的中介,促进律师之间的合作。
面对“不稳定的社会急需更多专业调和人士参与和高素质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实,我们不该只看律师素质不理想和经验不足,调和社会矛盾需要参与调和者有较高法律素养和调和艺术。我想假如律师事务所通过集体协商,建立切实可行互利互惠的稳定持久的业务层级监督(合作)机制,建立并用好律师知识管理系统和网络办公系统;协商建立确实可行的帮带和合作协议,以极大的热情切实关心和帮助律师,使年轻的律师有活干,资深律师有钱赚。具体做法是,执业律师带实习律师和助理,资深律师引导年轻律师,业务带头人规范资深律师。建立动态、开放的专业合作、案例研讨及业务学习机制。不必拘泥于集中开会,不深入的简单、浪费时间、效果不明显的研讨机制。这样下去,每个执业律师的执业活动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就不会在自寻烦恼各自为战和频繁流动了。也解决了年轻律师的生存、执业提升等难题。
综上所述,我认为,对于律师管理,在当前环境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都不只做简单的现实批判者,做改革、创新的拥护者、建议者和促进者,坚定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理念,从化解当事人矛盾开始,做社会矛盾的调解者和帮助者,诚心诚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规范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规范的律师服务,推动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注:此文被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编委会编选入《北京律师论坛.公益法律服务利益冲突管理卷.律师行业管理编》http://www.zhangjiajie.com/bla/shownews.asp?id=87,秦根才律师欢迎进一步交流,http://www.lawerfd.com
                 20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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