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三次被诉离婚四次被法援有效维权案
基本案情: 庞女士与黄X(全国一流某互联网公司OMG事业部全国行业销售总监)经自由恋爱后,于2007年2月14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08年3月28日及2011年8月23日分别生育长女黄Y和次女黄Z。婚后,庞女士为了家庭放弃北京某高校在编教师的工作机会,成为全职太太,相夫教子。然而不幸的是,庞某偶然发现,黄X与异性同龄原同事海外拼住旅游四天三夜的旅游合同。庞女士认为黄X出轨,双方产生矛盾,婚姻出现危机。随后,黄X不仅连续三次起诉和一次上诉要求离婚,拒绝抚养两个子女,甚至为表离婚决心,竟以不再提供两子女抚养费为要挟。为此,庞女士不得不到某私立学校临时代课,微薄的薪资仅能解决庞女士们母女三人的温饱问题,一旦孩子们偶受风寒感冒等就不得不举债度日。2014年10月和2015年9月黄某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由于被代理人在二次诉讼中均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驳回了被告的两次起诉。驳回起诉后,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得到改善,双方仍然处于分居状态。2016年12月7日黄某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庞女士的遭遇引起北京市妇联的重视,向其推荐了北京市东卫妇女法律援助与研讨中心,该中心指派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的秦根才律师接待并协助其四次申请了法律援助,并依法维护了庞某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件办理过程及结果:在第三次被诉离婚的应诉中,秦律师和庞女士商定鉴于双方分居不是过长,尤其会考虑到两个女儿需要完整父爱,不同意离婚,但需要及时进行双方共有财产及为抚养子女的共同债务调查,以防法院判决离婚分不到应有的财产的应诉策略。为此,秦律师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其东城交通支队车辆管理所查询后,获知黄X名下有价值近45万奔驰GLK SUV轿车一辆。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各抚养一个子女。庞女士极为不满,表示坚决上诉,同时因为经济困难,希望能够继续获得秦律师的法律援助。为此,秦律师及时协助庞女士向东卫妇女法律援助及研讨中心二次申请到了法律援助。秦律师在上诉过程中重点强调庞女士为婚姻和家庭成为全职太太,仅以临时代课老师3000元(不上课没有报酬)的月不固定的代课费维持母女三人生计,母女长期生活一起感情深厚。对方是全国知名网络公司OMG事业部全国行业销售总监的高管,有着高收入,无时间照看子女的实际情况,书面详细阐述了一审法院对于子女抚养不应该不征求子女意见,没有考虑共同共有财产及债务的调查和审判等代理意见。为此,二审法院以程序严重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发回重审一审的过程中,秦律师第三次协助庞女士申请了法律援助。庭审过程中,一审法院征求了两个子女对抚养问题的意见,双方就黄X的工资收入、公积金进行了激烈斗争,男方先是加长了收入较低单位的工作时间,并向法庭提交了工资流水,后是伪造工资流水,为此,秦律师先是对黄某在新单位开始工作时间的证据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后是三次申请法院调查令分别到收入较低的原单位核实,再就是到相关银行核实,最后申请法院直接到黄X的工资开户行调取。经过努力,充分举证,一审法院判决:双方同意离婚,庞女士抚养两个子女,黄X每月向庞女士支付15000元抚养费;就共有财产的车辆和公积金黄X支付给庞女士差价约25万元;这样的结果庞女士很是满意,但黄X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秦律师第四次协助庞女士申请了法律援助。这次庭审中,庞女士紧紧抓住黄X伪造工资流水不放,考虑到子女需要父爱,良好的后续关系对子女成长有利,秦律师积极配合法院促成双方和解:黄X在一审基础上再一次性支付40万子女抚养费给庞女士。 典型意义:自立是自信和自尊的基础。虽然离婚和结婚一样自由,但婚姻关系的稳定是家庭和睦的前提。维持婚姻和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工作是自立,尤其是女方自立的保障,建议相关女性,家庭不是你的全部,不是迫不得已不该轻易放弃工作,成为全职太太。因为,有的人可能认为你是吃闲饭的,而不尊重你。家庭的幸福首先建立在双方心血的付出和任性的割舍,是双方心血的结晶,是在各自力所能及范围内尽力奉献的结果。愿夫妻双方彼此忠实,互相理解、关爱和帮助,共同撑起温馨家庭的保护伞!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类似庞某的当事人一般都急需律师服务,但又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律师服务费,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被诉离婚次数、同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次数、时间及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注:为更好保护当事人隐私,当事人姓氏做了变更) 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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