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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司法行政标准专题研讨会召开
发表日期: 2012-07-20 16:57:28 阅读次数: 2291 

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司法行政标准专题研讨会召开

时间: 2012-05-24     来源:http://txjy.syggs.mofcom.gov.cn/manager/news.do?method=view&id=2638169 

2012521,由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主办的“特许经营行业司法行政标准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商务主管部门,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广东、广西等高、中、基层法院,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吴国华副司长在致辞中指出,商业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商业经营模式,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创立民族品牌和扩大就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商业特许经营模式毕竟在我国还是一种新兴事物,人们对它的研究、认识还不足,现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还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在实践中,行政监管部门与司法审判机构由于缺乏沟通,导致行政违法认定标准与司法审判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业特许经营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及其相关管理。各有关方面通过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加强沟通与合作来形成共识,有利于推动商业特许经营法制完善及司法行政认定裁判标准的统一,有利于修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推动《商业特许经营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商业特许领域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刘晓军法官、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丁遂亮女士以及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特许加盟部苏霜主任分别从司法、商务和行业组织角度对我国的商业特许经营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作了经验交流。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涂志介绍了商务部立项和委托编撰的《商业特许经营案例评析》起草情况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情况,分析了当前特许经营案件纠纷中存在的有关直营店和“两店一年”、特许经营备案和信息披露及其法律后果、单方解除权的行使、特许经营权的继承以及被特许人的法律主体和合同主体等五大焦点问题。与会代表围绕这些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

会议一致认为,此次研讨会能够汇聚司法机关、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相关人员,结合典型案例,从司法审判实务与行政监管的经验入手,共同总结、探讨商业特许经营行业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必将对统一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实施标准、保障《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权威性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做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促进《商业特许经营法》早日出台,进而推动我国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企业处处长张斌、副处长赵涛、商务部条法司张倩出席了本次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佟姝作了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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