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卫律师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献计策
2015年11月28日-29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律协联合主办的新常态下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研讨会暨2015年年会在北京如期举行。
会议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介绍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出台背景,邀请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杨汉平就中国工会改革方案的热点问题做了讲解,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发表了“中等收入陷阱与劳动法改革”的主题演讲。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政策,会议就中国律师业务发展研究、新形势下律师劳动法业务、当前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信访案件的处理方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从实务角度,会议邀请律师、法官、学者、工会、劳动行政部门人员、企业管理者等,以嘉宾辩论、自由讨论、现场互动的方式,就“从‘滴滴打车’的劳动用工模式看‘互联网+’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从上海家化案企业违法解雇员工的去与留看劳动合同法适用中的两难处境”、“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立法和执法将面对的春天还是冬天”等大家关心的热点案件、热点话题,展开大讨论,不同的观点激烈碰撞,现场气氛热烈,不仅充分展示了律师的劳动业务水平,更提升了与会律师对于当前经济形势下劳动争议的特点、裁判原则、法律适用的理解和认识。
在谈到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时,第八、九、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劳专委委员、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秦根才律师结合自己代理的信访案件,谈了如下看法和建议:
他认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全体律师的责任,更是各级政府和律师协会的责任。各相关机关和部门都应该为调动参与律师的积极性,创造有利条件,比如适当的物质补贴和精神奖励。律师不应该比照市场收费标准要求律师服务费,但政府参照市场收费标准为参与律师提供适当补助也是必要的。应该在对聘不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基础上,能不能考虑向聘请律师的信访人提供适当的法律服务费补贴,鼓励信访人员自行委托。这可能更好地提高信访人对聘请律师的信任度,更有助于信访案件的解决。他最后强调,律师参与信访案件的原则应该是:尊重(信访人合法)权益,(和信访人)理性分析(依法解决的合理方案),依法引导。这样更有助于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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