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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俊  我应该怎么做

汪俊 [2016-05-17 11:42:08 杭州]   561927273@qq.com qq:561927273

5.14日,因为工作原因,下属对工作有不满情绪,和我发生争执(我是直接领导),我报告公司老板,老板要求报辖区派出所,派出所来处理时,要求签署一个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当时我告知办案民警我大脑有问题,办案民警当时又接到其他案情出警,这事就让我们公司内部处理,后离开。我也到武警医院去检查,当时医生告知,当时面部和鼻梁有肿块,叫我5.16再检查。我昨天5.16去检查,耳膜有个穿孔,两次检查都自费,医生交代每2周复查一次,后检查回到公司,公司给以辞退处理。我告知老板我有伤的事情,老板不予处理,并且说我们签了协议,这事是我自己的事,我很无奈:我和那个员工没有私人恩怨,因为他上火把我打伤了,现在工作丢了,成了熊猫眼,不敢回家告诉家人,我就找派出所出警民警询问,要求我今天上午带着医院的检查报告去派出所,我去了派出所,派出所的说他们不认武警医院的报告,要求我在去浙一医再检查一次,我就一个打工的,家里老婆孩子还要养,也没余款再重复检查去了,我该怎么办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秦根才律师 2016-05-23 11:28:56]
你好!如果你认为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建议手机必要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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