忐忑的心(三)
---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纪实
北京 秦根才律师
在这起案件长达三年诉讼过程中,我相信原告等业主及开发商在不同的时期,因为不同的情况注定有不同的忐忑之情,面对开发商的失踪两级法院的法官被迫请示垫交公告费也可能又忐忑之情,买受人明知买受房屋有争议,虽然急急忙忙办结过户登记,业主不依不饶也会忐忑,一审法院仅以物权登记为由确认产权合法转移能否得到二审法院的维持,也该忐忑。将来二审法院的法官如果还以物权登记为由,拒不调查是否发生购房款的支付以及合同价款是否明显不合理,面对权属争议不申请公告,不提供契税完税证等综合案情,简单否认开发商与买受人恶意串通,维持原判。原审原告业主会不会继续不饶,申请再审,会将相关证据材料大白于天下,届时不仅相关法官会忐忑,我相信所有帮助开发商危害国家及业主利益的人都会忐忑,毕竟党和国家等,尤其是新一届中央领导人和业主等人民群众容不得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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